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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我校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7-1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2]9号),现将我校选派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派名额

根据教育部通知,我校向教育部推荐名额为1人。

2.选派对象及条件

⑴ 北京语言大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入选者或学术骨干重点培养对象;

⑵ 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⑶ 来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突出;

⑷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条件可适当放宽: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是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均可申报。

3.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等可通过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train.whu.edu.cn)查询和下载。

4.培养及管理方式

⑴ 如获批准,学校与入选者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培养合同。合同中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考核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⑵ 研修期间,访问学者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照研修计划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并参与协助指导研究生、有关课程讲授、辅导等教学工作。

⑶ 研修结束后,访问学者须认真总结研修成果,如实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接受学校和指导教师对研修期间的学习表现、从事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等情况的考核与评价。经考核合格者由接受学校颁发《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

5. 选拔程序

各单位限报1人。为了提高录取率,有申请意向且符合条件者,应事先与导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请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呈交所在单位,由各单位审核申请人资格后将申请表于3月20日前报学校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223房间)。

联 系 人:王旭

电 话:82303094

电子信箱:shizike@blcu.edu.cn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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