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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7-1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孔子学院工作组座谈会精神,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将进行2012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家公派汉语教师选拔推荐工作。现转发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汉办[2012]125号)如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申请。

一、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市的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二)职业条件

1.具有2年以上教龄在职在编教师。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有1年以上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予以考虑。

3.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三)语言条件

汉语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四)年龄条件

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六)符合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岗位要求。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根据师资力量和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推荐人选;

2.申请人填写《北京语言大学申请出国(境)人员简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单位将选定人员的《北京语言大学申请出国(境)人员简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4.人事处向学校报批,确定最终人选。

三、申请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4月16日。

有关岗位信息请参见国家汉办网站:

http://shizi.chinese.cn/TeachersSite/Login1.aspx

联系人:王旭 联系电话:82303094

人 事 处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北京语言大学申请出国(境)人员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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