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我校实施分配制度改革后,原有校内工资核定表内容已不适应学校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为此我们重新设计了校内工资核定表的格式(见附件),现请各单位按新校内工资核定表格式报送本学期的校工核定(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于5月19日前报人事处.
联系电话:3091
人事处
2004.4.29
附件1:校内工资核定表
附件2: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