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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06年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后项目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5-12-2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我校将选派2名教师参加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后项目的选拔,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人员于2006年9月赴美国哈佛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研究,详情见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gb/readarticle/readarticle.asp?articleid=2198)

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选拔。

要求: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工作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已获得博士学位,具备突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

3、 在本单位工作两年(含)以上;

4、 年龄不超过45岁;

5、 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要求及哈佛大学的要求;

6、 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三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

申请程序:

1、 申请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根据师资力量和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推荐人选;

2、 申请人填写《申请出国人员简表》;

3、各单位将选定人员的《申请出国人员简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4、人事处向学校报批,确定最终人选。

申请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5年12月28日。

人事处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