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日本东京外国语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我校将选派汉语教师赴东京外国语大学任教,2012年4月赴任,任期1年。请各单位按要求选拔。
一、选拔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对外汉语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普通话标准,有丰富的对外汉语教学经验,较深厚的中国语言、文化知识功底;
3.所学专业为汉语语言学、对外汉语教学或中国文学;
4.年龄在三十岁至四十岁之间,性别不限。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根据师资力量和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推荐人选;
2.申请人填写《北京语言大学申请出国人员简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单位将申请人员的《北京语言大学申请出国人员简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4.人事处向学校报批,确定最终人选。
三、申请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1月25日。
联系人: 王 旭 联系电话:82303094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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