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通知,我校将推选教师参加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后项目的选拔,正式录取的教师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于2012年8月赴美国哈佛大学进行为期一学年(10个月)的研究,有关内容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211.151.90.20/。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选拔。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工作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已获得博士学位,具备突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
3.在北京语言大学工作两年(含)以上;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5.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要求及哈佛大学的要求;
6.持有哈佛大学文理研究生院导师邀请信;
7.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含)以上方可再次申请。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根据师资力量和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推荐人选;
2.申请人填写《北京语言大学教师研修计划申请表》,由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各单位将申请人选的《北京语言大学教师研修计划申请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4.人事处向学校报批,确定最终人选。
三、申请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月15日。
联系人: 王 旭 联系电话:82303094
人 事 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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