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最新消息 >> 正文

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2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1-1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年度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2012年实施“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与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现就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选派对象

1.支持高校外语教育教学改革及师资队伍建设,选派专业外语教师及从事区域问题研究人员,以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身份赴国外研修或进行学术交流。同时,通过选派从事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员赴对象国高水平高校或机构进行研修,培养一批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专家。

2.选派外语专业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一流高校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3.选派具体从事对象国语言文化、区域问题研究及新闻宣传等工作在职人员,以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身份赴国外研修。

二、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3-12个月;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研究生的留学期限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三、选派专业领域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国际新闻传播专业等相关专业。

四、派出方式及资助内容

1.凡符合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以下简称互换项目)或专项奖学金项目选拔条件者,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具体项目要求统一安排申请外方奖学金。纳入互换项目及俄罗斯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派出者,按相关规定享受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补贴。

2.未纳入与互换项目或专项奖学金项目派出者,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派出,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3.对赴国外一流院校,师从一流导师,且难以获得学费资助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经专家评审可提供学费资助。每名留学人员的每学年学费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万美元。

五、选拔条件

1.关于申请人要求

①基本条件:申请人应为我校的正式在职教师,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②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申请时须提交国外相关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详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规定的要求;

③来校工作满两年(含)以上;

④身心健康;

⑤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2.关于申请类别要求

①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博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含)以上的工作经历。

②博士后:申请时应是项目实施院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

③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除应符合访问学者的申请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b) 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④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具有硕士学位的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六、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根据师资力量和教学工作 的实际情况,决定推荐人选;

2.申请人填写《北京语言大学教师研修计划申请表》,由本单位 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单位将选定人员的《北京语言大学教师研修计划申请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4.人事处向学校报批,确定最终人选。

七、申请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2月25日。

有关选拔简章、申报条件等信息请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Chuguo/8f07ae676bf641ba8ac761874d23315d.shtml

联系人:王旭 联系电话:82303094

人 事 处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教师研修计划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