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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3年度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12-2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规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3年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1800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2500人;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00人;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00人;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2000人;

5.国内合作项目5000人,其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1500人、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500人;

6.国外合作项目(含部分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950人;

7.专门人才培养项目1250人,其中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1050人、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20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4.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5.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的学制为准;

6.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7.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

5.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详见《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

6.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③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④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⑤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

⑥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五、申请程序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根据师资力量和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推荐人选;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人事处师资科;

1.

2.申请人填写《北京语言大学教师研修计划申请表》,由本单位

3.各单位将选定人员的《北京语言大学教师研修计划申请表》

4.人事处向学校报批,确定最终人选。

六、申请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2月25日。

有关选拔简章、申报条件、外语要求等信息请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d084191b7c874a51bc8655f2e4116e77.shtml

人事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北京语言大学教师研修计划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