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世人员单位或离退休处提供去世证明;
2.人事处修改人事库、通知财务处工资库销户;
3.人事处核算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报领导审批;
4.人事处通知去世人员单位领取领款单;
5.所在单位或离退休处通知去世人员家属凭领款单到学校财务领取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
6.联系人:吴振雷、王华颖;联系电话:82303091;办公地点:新综合楼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