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及离退休教职工确定收入证明用途,如需固定格式请提前准备,如无格式要求人事处将出具通用格式收入证明;
2. 申请人到综合楼1010现场开具即可,人事处根据要求出具应发或实发收入证明;
3. 联系人:侯晓楠;联系电话:82303091;办公地点:综合楼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