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职员工向所在单位、调往单位提出校内调动申请;由调入单位行平行报告予人事处,调出单位主管人事领导会签;
2.所在单位、调往单位及人事处均同意后,领取校内调动审批表;
3.所在单位、调往单位及人事处分别提出审批意见;
4.所在单位、调往单位及人事处均同意后,人事处办理工资调动、人事库修改工作;
5.联系人:纪策;联系电话:82303093;办公地点:新综合楼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