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离(或辞职)的教职员工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2.用人单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人事处提出申请;
3.人事处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
4.学校批准后,人事处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申请结果;
5.人事处为申请人停工资、修改人事库;
6.申请人办理调离(或辞职)人员转单及相关手续;
7.人事处为其办理调档手续;
8.联系人:纪策;联系电话:82303093;办公地点:新综合楼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