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级有关部门发布人才项目遴选通知;
2.人事处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面向全校发布通知;
3.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4.各单位根据遴选原则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推荐人选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5.人事处组织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6.人事处对拟推荐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7.人事处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人选报校领导审批;
8.人事处将通过校领导审批的推荐人选材料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9.联系人:李方延;联系电话:82303094;办公地点:新综合楼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