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人事处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通知面向全校发布通知;
3.申请人网上报名,报送申请材料,并进行体检;
4.人事处分学科组织召开评议组会议,确定合格人员;
5.人事处组织召开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会议,对通过学科组评议的人员进行审查,确定我校符合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6.人事处将符合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7.人事处向北京市教委报送符合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由北京市教委进行审批;
8.北京市教委为通过审批的人员发放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9.联系人:李方延;联系电话:82303094;办公地点:新综合楼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