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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关于公布各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公示地点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6-2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北京语言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06]17号)的规定以及《关于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校人通字[2016]5号)的要求,今年正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申报材料将在各单位进行公示,现将公示地点公布如下:

汉语国际教育学部汉语学院——教一楼1002室;

汉语国际教育学部汉语进修学院——教一楼919室;

汉语国际教育学部汉语速成学院——教三楼107室;

汉语国际教育学部孔子学院事业部——新综合楼A座803室;

人文社会科学学部——教四楼210室;

外国语学部——教五楼318室;

信息科学学院——主楼南侧301室;

商学院——主楼南侧419室;

培训学院——教二楼237室;

语言科学院——新综合楼B座1227室;

对外汉语研究中心­——新综合楼B座1102室;

体育教学部——逸夫体育馆203室;

图书馆——图书馆205室。

以上各地点申报材料的公示期自2016年6月20日至6月26日,为期7天。

对于公示材料失实或违反申报材料填写规定的人员,有关方面和个人可以书面方式向北京语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师资科)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人员姓名、申报材料失实或违反申报材料填写规定的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指定具体联系人)、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如需保密,请注明)。有关材料请直接交北京语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新综合楼1015)。

北京语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所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由北京语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相应处理。

联 系 人:李方延 王旭

联系电话:82303094 82303090

北京语言大学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